山东禁恶俗婚闹,山东莘县多部门联合明令禁止恶俗闹婚! 

        近日山东莘县由县文明办、民政局、公安局、妇联等七部门联合发出的通告提出,为使闹喜行为不违背公序良俗、不妨碍公共秩序、不危害公共安全、不影响市容环境、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,有关部门决定对恶俗婚闹行为集中治理。

        通告指出,禁止在城区道路、广场等公共场所进行诸如用胶带把新郎绑在树上或者电线杆上,浇啤酒、倒酱油、砸鸡蛋,以及扮演种种不雅角色,做搞怪动作等婚闹行为。

        莘县民政局慈善办主任杨法军说,对违反规定者,依据《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,对于情节严重、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,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        “更多的是希望通过这个规定,起到教育、警示的作用,”杨法军告诉记者,目前一些地方存在婚闹等陋习,出台文件就是为了整顿这种现象。“大家也告知婚庆公司,在婚礼中如发现有恶俗婚闹现象的倾向,要及时制止。”

        杨法军表示,当地恶俗婚闹现象在年轻人中较为流行,“大家会给他们介绍婚闹中的问题和危害,并将外地的案例讲给他们听。”杨法军说,目前执法部门并没有对任何人开出罚单;同时希望能通过告诫引导等手段,增强老百姓的文明意识,并自觉抵制恶俗婚闹行为。

        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说,低俗、恶劣的婚闹违背公序良俗,和文明礼仪之风相去甚远,并有也许对当事人造成心理、身体上的伤害。“从本质上来说,这就是一种传统陋习,应该摒弃。”王忠武表示,政府出台文件明令禁止恶俗婚闹是值得提倡的,“有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和引导,遏制恶俗婚闹问题,让婚礼回归文明、回归和谐。”

        据了解,莘县已开展为期6个月的遏制恶俗婚闹专项整治行动,重点治理低俗、恶俗婚闹行为,公安部门依法惩处婚丧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、交通管理、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,综合执法局要及时查处城区低俗“闹婚”影响市容、环境卫生和市民生活的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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